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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江法院依托“法院+法院”新模式,首次商请南雄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各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19年底,卢某开始在案涉地块上建造建筑物。2022年8月,南雄市黄坑镇政府对卢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造房屋作出行政处罚。卢某不服黄坑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遂向武江法院提起诉讼。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加之南雄市今年已就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出台了实施方案,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南雄法院。为充分发挥与当地法院联合调解优势,武江法院决定商请南雄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南雄法院收到商请函后,指定专人与武江法院对接工作,沟通调解方案,积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调解。经过两地法院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卢某同意拆除违法建筑,武江法院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该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该案是武江法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来,首次商请当地法院联合化解的有效尝试。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均在当地法院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该平台的搭建,对于畅顺化解渠道、提高化解实效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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